112學年度第2學期申辦就學貸款學生,沒有在2月20日以前把在台灣銀行對保完之「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學校存執」寄掛號(或繳回)至學務處完成註冊者,請務必於 2月29日以前 補繳交到活動中心一樓學務處。
逾期未繳交,致無法順利完成就學貸款申請作業,其結果由該生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