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活動指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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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大專弱勢助學計畫
一、助學金:校內承辦窗口:張晏瑄 分機 22001
(一)申請期限:114年9月15日(一)至114年10月15日(三)止
(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00-16:00)
(二)補助金額、申請資格、補助範圍請詳閱公告附檔。
(三)檢附申請表114年大專弱勢助學申請表及家庭年收入計列人員戶籍謄本(3個月內),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四)學校約於10月下旬,將申請案登錄教育部平台轉送財政部財稅中心查核家庭所得,教育部預訂11月下旬,將查核結果通知本校。
二、生活助學金:校內承辦窗口:溫千昀 分機 22600
為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每月生活所需費用,參酌全額獎學金之精神,學校得依學校扶弱措施及學生需求情形,擇下列方式之一或全部辦理:
1.核發每生每月6,000 元以上之生活助學金者, 學校得安排生活服務學習。
2.核發每生每月3,000 元以上未達6,000 元之生活助學金者,學校不得安排生活服務學習。
三、緊急紓困助學金:校內承辦窗口:陳秀枝 22300
對於家庭發生急難致經濟困頓之學生,由學校自籌經費規劃辦理,以給予暫時性之生活紓困補助。
四、住宿優惠:校內承辦窗口:溫千昀 分機 22600
1.校內住宿:提供低收入戶學生校內宿舍免費住宿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校內宿舍優先住宿(包含寒暑假)。
2.校外住宿: 自113年度(112學年度下學期)起,為避免同類補助造成申請競合,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將回歸至內政部營建署300億租金補貼專案辦理。
餘詳閱教育部圓夢助學網-弱勢助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