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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領取由本校自有經費發放之獎學金、助學金或其他獎勵之費用時,如尚有未繳清本校之款項者,本校得直接扣抵該款項後,以餘額發給。 ※獲得獎助學金之學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提經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複議取消之。 一、違反學生獎懲辦法第十(記大過)、十一條(定期察看或退學)之行為者。 二、中途休、退學者。 ※「證照獎學金」申請時間為線上即時登錄申請,審查改為月審核結算並提報學校獎勵,申請及審核依研發處職業訓練組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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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敦品勵學獎助學金
二、僑生及港澳生(非僑生專班)獎助學金(申請日期: 113年9月9日至113年9月20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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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申請日期:113年9月9至113年10月9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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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具備條件 |
應繳文件 |
名額 |
每名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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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年收入90萬以下 (碩博士70萬以下) (二)存款利息所得合計2萬元以下 (三)不動產價值合計650萬元以下 (四)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 家庭所得計列範圍為:學生本人、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學生已婚者,加計其配偶。
家庭年收入30萬以下為第一級 家庭年收入超過30萬-40萬為第二級 家庭年收入超過40萬-50萬為第三級 家庭年收入超過50萬-60萬萬為第四級 家庭年收入超過60萬-70萬為第五級 家庭年收入超過70萬-90萬以下為第六級 (碩博士無第六級級距) |
(一)申請表。 (二)三個月內戶籍謄正本 (父、母親、學生及配 偶)【記事欄位請勿省】。 (三)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免附) 。 |
不限 |
大學部: 第一級-第五級 金額20,000元 第六級 金額15,000元
碩博士: 第一級補助 金額35,000元 第二級補助 金額27,000元 第三級補助 金額22,000元 第四級補助 金額17,000元 第五級補助 金額1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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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已辦理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均不得重覆申請此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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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緊急紓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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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具備條件 |
應繳文件 |
名 額 |
每名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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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學生急難救助金設置實施辦法申請辦理。 *視需要隨時辦理。 *狀況輕重程度得依照學生手冊內學生急難救助金發放實施細則判定。 |
(一)申請表 (二)全戶戶籍謄本 【記事欄位請勿省略】 (三)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四)檢附父、母及學生等三人由國稅局所開立之【最近年度家庭年所得低於百萬元及財產低於千萬元】證明 (五)申請該事項相關之證明文件 |
不限 |
視狀況輕重程度給予不同之救助金(30,000元為上限) |
五、證照獎學金(本項獎學金申請時間為線上即時登錄申請,每月審核結算獎勵)。證照獎勵期限請依研究發展處(最新消息)之公告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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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具備條件 |
應繳文件 |
名額 |
每名金額 |
本校學生於在學期間,參加系網頁公告「專業證照列表」及「萬能科技大學獎勵學生證照等級對照表」之項目,並取得證照(研究生限甲、乙級證照),且於採計時間內,為學校登錄運用者,得申請獎勵。 |
依照研究發展處-職業訓練組(檔案下載)”學生證照獎勵線上申請步驟”登錄申請。 |
不限 |
甲級:10,000元 乙級:2,000元 丙級:500元 |
備註: *每學年度上學期期間取得之證照,須於次學期3月中旬前申請;每學年度下學期期間取得之證照,須於次學期10月中旬前申請;且符合各系網頁公告「專業證照列表」及「萬能科技大學獎勵學生證照等級對照表」之項目名稱與等級者,於期限內申請並審核通過始得給予獎勵。 *寒暑假期間之申請案(1、2月;7、8月)則合併於次月審查獎勵。 *獲甲級證照學生,頒給獎學金10,000元外,另記大功乙次。 *獲乙級證照學生,頒給獎學金2,000元外,另記小功乙次。 *獲丙級證照學生,頒給獎學金500元外,另記嘉獎乙次。 *獲第四級證照學生,予以行政獎勵,記嘉獎乙次。 |
六、萬能心連心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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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具備條件 |
應繳文件 |
名額 |
每名金額 |
一、必要條件 本校在學之正式學籍學生未曾請領政府、本校獎助學金或校外其他單位補助者及未請領教育部或本校急難救助金者、萬能心連心助學金。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失業勞工需檢附原任職事業單 位或政府主管機關出具之最近 六個月非自願失業證明文件。 (二)無薪假勞工需檢附勞雇雙方協 商減少工時協議書或資方出具 之最近六個月證明。 (三)經系主任確認有急需救助者。 |
(一)申請表。 (二)失業勞工需檢附原任職事業單位或政府主管機關出具之非自願失業證明文件。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連續且超過1個月以上,未逾6個月者。 (三)無薪假勞工需檢附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或資方出具之證明。 (四)前一年度財產與所得總歸戶資料。 (五)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六)導師或系主任推薦表(需有家庭訪問或學生訪談紀錄)。 (七)學生證。 |
每學期實際補助名額視本助學金財務狀況調整之。 |
每月補助生活費 4,000元,按月發放,一學期最多以補助4個月計。 |
備註 1.每月補助生活費全額4,000元(半額2,000元),按月發放,一學期最多以補助四個月計。 2.每學期得申請一次。 3.受補助學生需依學校安排從事服務學習,以協助處理受補助學生所屬系(所)之行政事務為 原則,並於受補助期間,完成全部服務學習時數。 4.受補助期間,每月需從事服務學習全額20小時(半額10小時)。 |
七、獎勵女學生就讀工程類系科獎助學金(申請日期: 113年9月9日至113年9月20日止)
應具備條件 |
應繳文件 |
名額 |
每名金額 |
一、日間部間部大學部工程類系科(航空暨工程學院各系)在學女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含)以上 三、前一學期德育成績達75分(含)以上 |
(一)申請表 (二)檢附前一學期成 績單 |
5名 |
5,000元 |
備註: 一、申請人數若超過獎助名額時,獎助之優先序以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班級排名百分比較佳者優先;學業成績排名若相同者,以前一學期德育成績較高者優先,德育成績仍相同者,由審查會議討論決定之。 二、申請本項獎助學金者,當學期不得重複申請萬能科技大學獎勵少數性別學生就讀任一性別未達三分之一系科獎助學金,否則二項獎助學金之申請均視為無效。 |
八、獎勵少數性別學生就讀任一性別未達三分之一系科獎助學金
(申請日期: 113年9月9日至113年9月20日止)
應具備條件 |
應繳文件 |
名額 |
每名金額 |
一、日間部大學部任一性別未達三分之一系科在學之少數性別學生。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含)以上 三、前一學期德育成績達75分(含)以上 |
(一)申請表 (二)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 |
2名 |
5,000元 |
備註: 一、申請人數若超過獎助名額時,獎助之優先序以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班級排名百分比較佳者優先;學業成績排名若相同者,以前一學期德育成績較高者優先,德育成績仍相同者,由審查會議討論決定之。 二、申請本項獎助學金者,當學期不得重複申請萬能科技大學獎勵女學生就讀工程類系科 獎助學金,否則二項獎助學金之申請均視為無效。 |
九、住宿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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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具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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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
可申請期間 |
名額 |
每名金額 |
設籍外縣市(桃園市以外)由申請入學、甄選入學之日間部新生得於第一~四學年之第一學期、第二學期,各學期開學一個月內上網辦理申請本校六人雅房宿舍住宿全免之獎助優惠(可補差價後,升級套房)服務學習1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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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招生處匯整名單後登入系統 | 第一學期至第八學期 | 200名 (名單由招生處統一匯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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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部新生已於112/06/15前填寫本校預約報名系統者且具有身障生身份,可申請本校六人雅房宿舍住宿全免之獎助優惠。 (可補差價後,升級套房) 服務學習10小時 |
開學後上網申請,系統開放日期另行公告。 |
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 |
不限 |
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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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部三年級設籍宜蘭、花蓮、台東、離島,並住宿仁愛樓六人房宿舍全免。 服務學習10小時 |
第一學期至第八學期 |
7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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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上述獎助方案皆須於入學前填寫本校預約報名系統方具資格。 2.接受獎助優惠之新生,應於獎助之當學期18週前完成參與學校服務工作時數,經學務處審核通過,於每學期開學第19週後發放獎助金額 |